连词成句:In the evening we watch TV.有何错?
英语书上也有这个句子,我们期中考试时,考了个连词成句:In the evening we watch TV.我们学校有个新教师说,这样是错的,她小时候这样做就是错的,一定要做成We watch TV in the evening.结果不这样做被她批改的,全部算错。到我讲卷子时,被我们学生连连责问,为什么算错?其实,英语里时间状语可前可后,不一定要逗号的。年轻人要虚心点。今天十八大开幕,胡锦涛书记说,做事情不要思想僵化。此话与各位共勉。 她说得也是有道理的,一般情况就像那样,we watch TV in the evenings 但不能太教条。
你说得还是有道理的,为了强调状语,也可以将状语放在句前。
如here it is , here is your change .不也是这种情况。
他们之间区别由着学生以后慢慢去悟。 的确,太教条了,也就变成了钻牛角尖。其实不一定批错,用红笔表示出来,就可以了。讲评的时候和学生说清楚,不是更好。 的确,太教条了,也就变成了钻牛角尖。其实不一定批错,用红笔表示出来,就可以了。讲评的时候和学生说清楚,不是更好。 我倒不认为她说的有道理,她小时候的英语老师也许是个语文老师呢。 为这个问题我还电子邮件了英国的老师,Philip说都对的,英语教材上就有一模一样的句子。 原来我认为应该用逗号隔开,现在知道了不用逗号也可以,谢谢,受教了 我觉得这个是口语的习惯问题,也不要苛求学生一定要怎样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