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道题我女儿很疑惑,让我向各位老师请教一下!
在厨房里的电话铃响了.(翻成英语)Thetelephonein the kitchen is ringing.
我女儿问我,为什么不是"The telephone is ringing in the kitchen.
我也要求女儿主动向她的英语老师请教这个问题.今天回家还要讨论这个问题. 这是rhyme中的一句话,就像中文中的小诗,要压韵的,所以它把地点提前了。
一般来说地点要放在句子的末尾。 那就是说把地点放在后面也是正确的了. 我想,可以这样理解:The telephone in the kitchen is ringing .厨房里的电话在响,强调地点,而The telephone is ringing in the kitchen .电话在厨房里响。强调响这个动作。 同意蓝色眼睛的观点! 我觉得是要押韵的缘故才置前的 我觉得斑竹恰恰说反了,前者强调的是主语(电话),后者强调的是状语(地点) 那倒底哪一个是准确的呢?我女儿给搞糊涂了.这一道出现在连词成句里,她的老师说准确的答案是前面一种,后面是错误的.
请大家给一个正确的回答!后面一种答案是对还是错???
期待!!!! 有一点是肯定的:两个答案都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