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尘 发表于 2010-5-24 08:28:38

汉语欧化举例(很有趣)

欧化汉语举例

郑州大学外语学院 王宪生教授


春节前逛了几家书店,买了二十多本书,大部分都是译著,回来后一本接一本地看,很有收获。不过这些年我感觉翻译质量下降得厉害,翻译腔成了常见的表达方式,看着让人难受。除了译著里充斥着翻译腔之外,原创作品里欧化现象也随处可见,以至于现在的年轻人对欧化汉语习以为常,见了地道的汉语反倒觉得别扭。


我并非一概排斥欧化汉语。古代的汉语不欧化,那是封闭造成的。欧化汉语是西学东渐的结果,是文化交流的产物。欧化可以丰富汉语的表达法,扩大汉语的词汇,这对汉语是有好处的。但现在的问题是,很多人不下功夫学习掌握汉语固有的表达法,盲目借鉴欧化句式,这样就破坏了汉语固有的结构,汉语应有的美感荡然无存。我个人认为,现在流行的欧化汉语表达法,绝大部分都可以用汉语固有的方式来表达,关键就看你对汉语掌握的程度如何了。

下面我就举出几个常见的欧化汉语例子来加以分析。


2002年10月在河北师范大学召开的第一届全国典籍英译研讨会和2004年5月在苏州大学召开的第二届全国典籍英译研讨会对于促进中国典籍英译的实践和理论探讨以及联系学界同人起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点评:这是典型的欧化“扁担句”。一句话86个字,要是肺活量不够大的话,一口气根本读不下来。这句话的作者汪先生长期从事汉语典籍英译工作,想必是英语的长句子写多了,写汉语时不知不觉就写长了。我觉得汉语的句子如果超过20个字不加标点,念起来就有点不舒服了,所以我写的句子极少有超过20个字不加标点的。上面的那个例句不但长,而且搭配也欠妥当。要是让我来表达这句话的意思,我会这样说:2002年10月,第一届全国典籍英译研讨会在河北师范大学召开。2004年5月,第二届全国典籍英译研讨会在苏州大学召开。这两届研讨会促进了中国典籍英译的实践和理论探讨,促进了学界同人之间的联系。



另外,天气的突然变化和工作人员的不负责任也是出事故的原因。
点评:这句话有两处受到英语的影响:一是用连接词“和”,二是把主语变成了名词短语。英语重形合,汉语重意合,英语用连接词的地方汉语往往不用。另外,英语的主语必须是名词或相当于名词的其他成分,而汉语的主语则形式多样,主谓结构也可以做主语。所以这句话更地道的表达法应该是:另外,天气突然变化,工作人员不负责任,也是出事故的原因。


年纪轻轻的他就挑起了生活的重担。
点评:英语里代词可以有定语,汉语里原来是没有的,于是有人就把这一用法搬到汉语里来了。这样用现在当然不算错,但用得多了就显得别扭,翻译腔就出来了。这句话汉语的习惯说法是:他年纪轻轻就挑起了生活的重担。



这是个个子不太高的穿着时髦的自称是高干子弟的青年。
点评:英语名词前面可以有几个定语,但汉语这样用就别扭了。很多人只知道把汉语的定语放在名词前面,实际上汉语更喜欢把定语放在名词的后面。这句话汉语更习惯这样表达:这是个青年,个子不太高,穿着时髦,自称是高干子弟。名词前面保留一个定语也可以:这是个个子不太高的青年,穿着时髦,自称是高干子弟。



关于他的为人,我们在上次会上已经讨论过了。
点评:英语里大量使用介词,这一特点也传染到汉语里了。汉语里介词本来就不多,也很少使用,用得多了也会让人感到别扭。实际上现在汉语里的大多数介词都是可以不用的,上面的那句话完全可以这样说:他的为人,我们在上次会上已经讨论过了。逗号前面是话题,逗号后面是评论。



他热得如此厉害,以至于衣服都湿透了。
点评:这句话一看就是在套用英语的“so…that”结构。汉语本来就比英语张扬,这样一套用简直就是张牙舞爪了。实际上英语用“so…that”结构在很多情况下是形合的需要,并没有那么大的语气。汉语说“他热得衣服都湿透了”就行了。

CXsulixiang 发表于 2010-5-25 08:53:51

学习了,现在的人好像都不大注意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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