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中小学管理规范》有感
2008.10
认真的读完了这个管理规范,其中“教师管理”第五条明确提出了“加强师德建设。教育教师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和组织课外活动;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搞有偿家教。”对这一条感悟极深,也想发表一下我自己的感想。
在工作将近一年半的日子里,看到了很多不想去面对的一面,也看到了老师们形形色色的做事方式。
在我上学的时候我就很不喜欢有偿家教,所以我选择自己分配时间,现在当上了老师更是反对:因为我总认为,学校工作已经满负荷,教师自己需要休整,工作那么劳累,好不容易有时间休息,就要注意调整自己,以便有更旺盛的精力投入教学。同时,学生也需要休息,需要有自己思考的时间,需要自由呼吸的时间和空间。所以自走上工作岗位以来,我从未被有偿家教动心,我总觉得让自己把精力投入到课堂才无愧于“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
最近教育局提出了方案:进行家教的教师会受到惩罚,我个人觉得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措施,毕竟这个对本来工资并不高的教师来说有点残忍。扣除了奖金基本上我们只能解决温饱问题了,但是或许这个现象太严重了教育局也是最后一步的方案了。在此真的想对正在进行家教的教师们说放过自己也放过你的学生吧,他们需要的是一个快乐的童年,你们需要的是一个健康的身体。再说有偿家教的效果未必是良好的,有时候可能还会事半功倍!
所以亲爱的教师们,给自己自由的空间,也给您的学生吧,要相信孩子们,相信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也可以达到你所预期的效果的。
祖国的下一代要求的是独立的,有自己的理想报负的,所以让他们放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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