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习惯的培养是家庭养育的重要内容
家庭是一个面对面进行交往的初级群体,在这个初级群体里面,家庭成员充分接近,他们的接触方式是面对面地直接进行;家庭成员人数较少,且相对稳定,他们之间的互动频率很高;家庭成员彼此利益相关、目标一致,联系十分密切;家庭群体关系在时间上最为持久。同时,家庭这种初级群体又是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之上的,使得家庭的影响在其效果上显得异常有力。家庭群体对人施加的影响是极为广泛而有效的,它“不仅是调节(加强或减弱)社会对个人影响的‘传导体’,而且也是个人实现对社会‘输出’、个人实现他的理想的舞台。”正是从这个意义说,人们认为,“家庭教育具有先主性的特点,也即家庭教育影响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起着某种先入为主的定势作用,它使得受教育者继后接受其它影响时形成一种‘准备状态’,即奠定了他接受教育的基础。”
这种先主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在家庭群体中,儿童初次获得观察社会、他人和自己的机会,因而家庭教育影响就形成了他们的早期经验和最初的主观能动性,这往往成为他们其后个性发展的主观基础和出发点;(2)在家庭这“第一环境”中,儿童接受教育影响所形成的那些品质特征,在他们以后接受教育获得发展的过程中,往往表现为难以磨灭的铭刻性,这种铭刻性的品质给他们终身发展打下了不易改变的印记;(3)家庭群体在儿童随后接受其它教育影响时发生着强有力的选择性作用,即成为他们接触其它现实影响的过滤器。所以,人们都特别重视儿童早期在家庭所受的教育,重视儿童早期良好习惯的养成。换句话说,婴幼儿及儿童前期是个体良好行习惯养成的关键期,错过了这一关键期,到了中学以后再来培养或改造孩子的行为习惯就要难得多了。有两个非常经典的案例可以说明。一个案例是:20世纪40年代,美国的一位心理学家丹尼尔曾经做了一个惨无人道的试验。他从孤儿院里挑选了一批新生儿,把他们放在暗室里生活,只给他们吃住,让他们与世界隔绝。这些婴儿起初在生理上和正常婴儿完全一样,慢慢地机能逐渐退化,最后变得越来越痴呆。这些婴儿长到一定年龄后,再把他们释放出去,让他们过正常人的生活,虽然经过长时间的训练和教育,但是绝大多数的孩子始终没能恢复人的基本特性,变得终生痴呆,只有个别人学会了吃饭、穿衣等简单的生活能力。另一个案例是:1972年,人们在东南亚大森林里找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迷失的日本士兵横井庄一。他远离人类,像野人一样生活了28年,人的一切习惯甚至包括日本话都忘记了。可是当他获救后,人们只用了82天时间的训练,就使他完全恢复了人的习惯,适应了人类的生活,一年后还结了婚。虽然他经过野人生活的时间要比那些婴儿长得多,但对他的训练和教育却容易得多,其主要原因就是他没有错过受教育的“关键期”。
这两个案例说明人的许多生活习惯、技能都是在幼年和童年这一关键时期培养起来的。正如陈鹤琴所说:“人类的动作十有八九是习惯,而这种习惯又大部分是在幼年养成的,所以在幼年时代,应当特别注意习惯的养成。”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陶行知先生认为:“凡人生所需要之重要习惯、倾向、态度,多半在六岁以前培养成功。……这个时期培养得好,以后只须顺着他继长增高的培养上去,自然成为社会优良的分子;倘若培养不好,那么,习惯成了不易改,倾向定了不易移,态度定了不易变。”
对于少年儿童的发展及其社会化,家庭养育的责任及具体内容包括:(1)哺育和照料;(2)通过培养大小便习惯、断奶、喂固体食物等来对儿童的生理需要加以训练和引导,以方便父母,而最终使儿童符合文化准则的要求;(3)对儿童进行训导并为其提供机会,使其锻炼身体,练习语言表达,增强认识和社交等方面的能力,以保证他们的安全,发展他们从事自主性的活动潜力;(4)使儿童与其周围由亲属、邻居、社区和社会构成纷繁多样的环境相适应;(5)向儿童传递社会和价值准则,使儿童朝着父母和社会的目标发展;(6)培养儿童待人处世的本领,关心他人的情感并对他人的情感作出反应;(7)指导、纠正并帮助儿童制定自己的目标,计划自己的行动。
分析以上家庭养育孩子的主要内容,可以发现,其中绝大部分都是行为习惯的训练,如大小便、自己进食且不挑食偏食等满足生理需要方面的习惯;锻炼身体的习惯、阅读的习惯、语言表达的习惯、待人接物及社会交往的习惯、遵守社区规则和社会行为准则的习惯、作出正确反应的习惯、制定目标和作计划的习惯等社会道德习惯,以及有助于个人今后学习和工作的习惯。概言之,家庭养育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形成个体的基本生活习惯、基本态度和行为方式等方面,为个体社会化奠定基础。
走好第一步:在生活中从小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
“一个人采取什么样的态度来生活,是与其早期养成的行为习惯有关的,这就是早期教育的价值。”任何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成长,过上幸福的生活。所谓健康的生活习惯,即指那些使人的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性均能健康发展的生活方式。它体现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消费、娱乐、休闲、卫生及饮食起居等内容。少年儿童能不能培养起健康的生活习惯,父母是第一任和最直接的老师;而孩子形成不健康的习惯,父母也就难辞其咎,是第一责任人。所以,廖世承说:“孩子学母亲的声音、说话的语调、做的手势、立的姿势,甚至母亲的度量和宽宏与否,态度诚实与否,以及说谎骗人的方法,孩子都在领会,其他如起居饮食的方式习惯,无一不受母亲的势力的支配。”从这个意义上说,父母们必须以身作则,身先士卒,自己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同时,还要从小教育、引导孩子依照健康的生活方式学习与生活。正如我国著名教育家陈鹤琴所指出的:“教育一个人要从小就注意起的,讲话怎样讲,批评怎样批评,做事态度,对人的礼貌,以及一切的一切都要从小养成。外国有句话说‘开始做得好,一半做到了’。中国的先哲也有‘慎始’的教训,一种习惯之养成,莫不由‘渐’而来。做人是顶难的,一定要从小就加以训练,养成种种优良的习惯和态度,在小孩子时代已经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到青年的时候,自然可以减少许多问题。‘慎始则善终’,这是必然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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