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456
发表于 2013-11-2 13:06:14
很多时候我们每一个人何尝不是这样的一个评论家,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或者为了表示自己与众不同,我们不得不违心的说或者做一些事情,而那些事并不一定是我们乐意去做的,甚至我们讨厌去做,我们有时候会因此而得罪了别人,伤害了别人,但却理直气壮地说:他们是咎由自取!或者我们无可奈何地说:我是不得已而为之!从而为自己的行为找到了一条冠冕堂皇的理由。有时候也许我们会讨厌我们自己,觉得自己缺乏最起码的同情心;有时候自己的同情心偶尔也能泛滥一下,自己也为自己感动不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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