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决赛辩词实录
辩题:《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
正方:悉尼大学队
反方:复旦大学队
主席:黎学平时间:1993年8月27日晚上
主席:各位来宾,观众朋友,晚上好!我们的大专辩论会越辩越热烈,越论越精彩了。今晚半决赛第二场的优胜队将会进入大决赛,与昨晚的优胜队伍——台湾大学队决一雌雄。那今晚哪个队伍会获得评判团的青睐呢?让他们先在口舌上比个高下吧。
今晚对垒的两支队伍是悉尼大学和复旦大学。现在给您介绍双方的辩论代表。在我右手的是正方悉尼大学的代表。第一位是:李耀华,文学院三年级;第二位陈慧,政府及公共管理系硕士班一年级;第三位蔡美龄,文学院三年级;第四位朱天飙,政府及公共管理系荣誉班学生。在我左手的是反方复旦大学的代表。第一位是姜丰,中文系中国语言文学研究生二年级;第二位是季翔,法律系二年级;第三位是严嘉,法律系四年级;第四位是蒋昌建,国际政治系硕士班三年级。
今晚的评判团代表共有五位,他们是:许廷芳律师,许先生是新加坡广播局董事;第二位是郭宝昆先生,他是实践表演艺术中心艺术总监;第三位是李廉风女士,李女士是华贸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副主席;第四位是李廷辉博士,李博士是前东亚哲学研究所中国部主任;第五位是周清海博士,周博士是国立教育学院高级讲师。
今晚的辩题是: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反方的立场是艾滋病是社会问题,不是医学问题。双方的立场由抽签决定的。
现在我宣布1993年国际大专辩论会半决赛第二场正式开始。先请正方第一位代表李耀华同学表明立场和发言,时间三分钟。(掌声)
李耀华:大家好!艾滋病是20世纪的不治之症。人类从古到今都面临着疾病的威胁,并会引起死亡,医学就是因此产生的,它可以治疗疾病。如不可以治的话,它可以用医疗的方法来预防。艾滋病就是这样的疾病,它造成的影响,从根本上说就是从医学问题上产生的。什么是艾滋病呢?艾滋病是英文AIDS的译音。它的意思是先天免疫缺乏综合症的简称。美国公共卫生机构给艾滋病下的定义是一种严重的综合症,其特点是先天免疫性受到特殊损害而造成的。艾滋病的病人易患其它多种多样罕见的疾病,而这些疾病一般不会发生在免疫系统未受损害的人身上,即使发生也不会改变问题的,也不会有致命问题的。对于这些医学常识,对方能说它不是一个医学问题吗?问题是需要研究讨论并加以解决的疑难。在这个解决的前提下,对方一定要解释艾滋病不用研究加以解决,而是从社会角度解决的问题。而社会问题,根据《中华百科全书》的定义是多数人视为违背社会规范的一种行为。尽管此病对社会有影响,就像所有的流行性绝症一样,例如以前的肺结核,对社会有很大的影响。但从根本上你能说它是社会问题吗?艾滋病也是同样的,无论是从它的起源、传播、还是治疗的角度来看都是跟医学分不开的。在它的起源地非洲,虽然它的由来有一定的争论性,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两点:第一在当时的非洲缺乏医疗防护知识;第二它缺乏治疗设备,这就是医学问题。在传播方面,它是因为病的型态通过不同的途径造成的。但这种途径并不是问题的原因,而是一种影响的方法。只有医学的治疗和预防才能解决。这不又回到了医学问题上了吗?每年在非洲都有20万人得艾滋病,难道你能认为他们不要用药,只要改变思想、社会观念或者是宗教信仰,那他们就可以得救了吗?不能!问题在医学上,只有医学才能治疗艾滋病。(掌声)
主席:谢谢李耀华同学,接下来请反方第一位代表姜丰同学表明立场和发言,时间也是3分钟。(掌声)
姜丰:大家好!人类从古到今都有一种思维定势,似乎有了病就是医学问题,对方辩友的立论,我想也是受了这种偏见的影响。要知道医学问题这个狭小的概念是装不下艾滋病这个“世纪恶魔”的。对方辩友请千万不要让大象在茶杯里洗澡。
我方认为,艾滋病给人类带来了严重危害,远远超出了医学范围。艾滋病是在社会中发生、发展的,必须用社会系统工程加以解决,因而是社会问题。
首先,判断一个问题的基本标准,就是看问题在什么领域内发生、发展、并加以解决。所谓社会问题,就是公认足以危害文明价值的情景。而艾滋病的发生和发展与同性恋、吸毒、性滥交、管理行为不当等社会行为密切相关。是社会生活方式管理不当,还有观念、人生价值等等变异的结果。一句话是社会机体综合症的结果。现在艾滋病已经波及到173个国家和地区,分号比麦当劳还要多。这难道不是社会问题吗?
第二,艾滋病有其特殊性。这就是它的传染性、致命性和社会危害性。得了艾滋病不会像相思病那么浪漫的,相思病只是两个人的事,而艾滋病却涉及到成千上万的人,强传性使个体的疾病上升为社会公害,即使洁身自好也难免万无一失。以前艾滋病患者已经到了250万,感染者达到1400万。而到2000年,单患者就达到1400万,感染者将达到5000万—1亿。当这个社会人人自危谈艾滋病色变的时候,对方辩友你还能坦然地说这是一个医学问题吗?
第三,艾滋病已给人类带来了巨大危害,当代科学公认艾滋病有四大奇迹:一是造成巨大的死亡和疾病;第二是造成家庭毁灭后的社会问题;三是损害社会经济;第四是造成社会不稳定、政治动荡等等。这些不都是地地道道的社会问题吗?各位,当你所喜爱的电影明星,他们要相互出示没有患艾滋病的证明才肯拍爱情戏的时候,当我们整个社会为治疗艾滋病花去天文数字的经费,你还能说这只是医学问题吗!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控制艾滋病只能依靠社会整体力量,请问医学能解决同性恋吗?医学能解决贩毒和吸毒吗?医学能解决艾滋病带来的人权问题吗?面对死亡,医学无能为力,唯一的方法就是采用社会系统工程,全面控制艾滋病。谢谢各位!(掌声)
主席:谢谢姜丰同学,接下来我们请正方第二位代表陈慧同学发言,时间3分钟。(掌声)
陈慧:各位好,我们听了那么久,对方一辩讲的就是艾滋病给社会带来的影响,但是我们要记住今天晚上的辩题是艾滋病是社会问题还是医学问题呢?我方认为艾滋病不是社会问题,不能从社会角度加以解决,原因如下:第一,每一个民族、国家,社会制度道德标准都不一样。也许对方认为一夫一妻制,妻子在知道丈夫染有艾滋病菌时也不能控制性行为。但对他们来说这不能够成什么社会问题,而是他们社会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况且天主教反对避孕。因此增加了传播艾滋病的机会。我们能改变他们的信条吗?不能!很多社会学家告诉我们,世界上根本没有任何标准的社会制度,不同的社会环境就有不同的社会制度。对方也许认为,同性恋就是社会问题,但是在某些国家,包括澳大利亚在内同性恋是合法的,而且娼妓也在某些国家得到认可。娼妓不正是一个合法的职业吗?又是什么社会问题呢?如果对方同学认为,泰国的性旅游带来艾滋病是社会问题。但别人认为这是他们的无烟工业呵!
我方认为艾滋病不是社会问题。我们没有一套对所有社会、所有国家对付艾滋病行之有效的社会道德标准和社会制度。如果对方同学认为这是社会问题,就得解释以社会角度解决艾滋病的可行性。如果对方讲不出什么办法对付同性恋、性滥交,改变宗教观念或社会道德标准,只告诉我们这是社会问题,那又有什么意义呢?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我们能以第一时间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即使堵塞所有有助于艾滋病传播的渠道,但现在已有成千上万的人已经受到这种病的危害,我们能向他们说:“这是社会问题,你们慢慢等吧!”现在患病的人已经有800万了!社会道德标准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希望呢?如果对方认为这是社会问题,那医学家的研究、他们的工作又有什么意义呢?何况正如前面所提到的。全人类不能及时遵从有关当局的劝谕而行事,因而不能从社会制度上,从社会角度解决艾滋病的问题。退一万步来说,同性恋、性滥交也不是艾滋病唯一的传播途径,输血不慎引起的传染又怎么解释呢?(掌声)
主席:谢谢陈慧同学,接下来我们请反方第二位代表季翔同学发言,时间3分钟。(掌声)
季翔:主席、各位好!有了社会影响就不能是社会问题吗?台湾歌手林志颖是新加坡所喜爱的一位青年歌星,他的社会影响不可谓不大,但他不也造成了少女出走的社会问题吗?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对方所说的艾滋病是社会制度的问题,是宗教禁忌的问题,是同性恋是否合法的问题,这不恰恰证明了它是一个社会问题吗?判断艾滋病是什么问题,当然要坚持我方一辩所提出的三条标准。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第一,艾滋病源于社会机体的综合症。随着物质生活的丰富,许多人的精神世界却日渐消沉、堕落。人们在享受到物质生活和财富的同时,却被同性恋、吸毒、性滥交这些恶习东进西渐,南征北战,为艾滋病的泛滥提供了温床。在对美国纽约2.5万艾滋病毒的携带者的调查中就发现,其中94%的人是因为同性恋和吸毒而染上艾滋病毒的。如果吸毒不是社会问题而是医学问题的话,那么新加坡中央肃毒局就要改成中央消毒局了。(笑声)
第二,社会机体综合症使得艾滋病的蔓延如虎添翼。恶魔来势汹汹,社会频频告急:8月26日《联合早报》载泰国北部13%的年轻人已经染上了艾滋病毒,而在澳大利亚,不仅人患病,就连1A4的猫也成了艾滋病毒的携带者(笑声)。面对这么大的一个社会恶瘤,是靠医生手术刀就能剜除吗?医生能救一人,但医生不能救天下,天下要靠天下人来救。只有依靠社会本身才能诊治社会机体的综合病症。
第三,解决艾滋病的问题,只有依靠社会的系统工程。在乌干达由于艾滋病的缘故,3700万的人口到2010年就要降到2000万了。“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如果等待医生发明出灵丹妙药的话,到那时乌干达恐怕早就变成子虚乌有了。(笑声)我方认为医学势单力薄,孤掌难鸣,只有依靠社会系统工程,通过完善社会道德观念,推动全社会的预防,筹集充足的经费,强调跨学科的研究;发展社会教育;弘扬美的生活方式,统筹规划,共管齐抓,才能使健康者不感染,感染者少患病,患病者晚死亡,死亡者家属有保障。(笑声、掌声)最后我请问对方辩友,艾滋病究竟是因为医学出了问题呢?还是社会出了问题?谢谢!(掌声)
主席:谢谢季翔同学,接下来我们请正方第三位代表蔡美龄同学发言,时间3会钟。(掌声)
蔡美龄:大家好!我们都知道艾滋病传染的途径不仅是同性恋或者性滥交,输血不慎也能引起。在苏俄有2A3的患者就是在医院里不慎被传染的。那么我想请问对方同学:如果有一个1—2岁的婴儿被感染,你对他进行性安全教育是必要的吗?(笑声、掌声)
好!刚才对方同学企图以艾滋病会造成经济的冲击、社会的歧视等来误导大家,要大家相信,从而把艾滋病单纯地归之于社会问题范畴之内。告诉大家艾滋病可以通过社会道德来规范,可以用法律来解决。首先我想请问对方同学:人类谈道德谈了几千年,战争消失了没有?如果谈道德就可以轻易解决问题,那艾滋病早就被解决了。再说到用法律手段解决社会岐视的问题,难道法律可以使艾滋病患者迅速恢复正常的生活吗?法律是不能规范人性的,人类对艾滋病的恐惧因而排斥艾滋病患者这种心态是合理的。对方同学不谈用医学方法解决艾滋病,却泛谈什么法律,难道今天立了法,明天恐惧艾滋病的人、歧视艾滋病患者的人就会减少吗?难道今天我们就可以明文规定歧视艾滋病患者就会被罚款5000元,恐惧艾滋病患者的人就要入狱吗?
到目前为止,我们也没有听说哪个国家因为艾滋病而出现经济危机的。如果我们不赶紧治病救人,等到所有人类都死光,再去谈经济法律于事何补呢?我们说社会的经济危机、社会的歧视态度,只不过是艾滋病的一个副产品,而不是社会问题。请对方同学不要倒因为果。强言艾滋病是社会问题,奢谈要用社会的道德来规范,用法律条文来保障。请对方同学将目光放远些,艾滋病从定义上来讲,它根本就是一种疾病,要用医学手段解决,所以应落实到医学问题上来。我想请问对方同学:没有艾滋病,会有因艾滋病引起的经济危机和社会歧视之类的副作用吗?再问对方同学,当医学可以解决艾滋病时,还有你们所谓的社会问题吗?由于目前艾滋病是一种只能预防并无任何特效药可以治疗的绝症,尚是全球性的医学难题,再加上它的蔓延与传染,比过去的任何传染病更迅速,所以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二次的黑死病。我方一辩同学说过从有人类以来就有疾病,人类的历史又何尝不是一部与疾病抗争的历史呢?由过去逐步克服各种绝症的经验来看,将来也一定可以找出解决的方法。更何况现在有对抗艾滋病毒的……谢谢!(时间到)(掌声)
主席:谢谢蔡美龄同学,现在我们听听反方第三位代表严嘉同学怎么反驳,时间3分钟。(掌声)
严嘉:谢谢!各位好!对方辩友在今天的阐述中,似乎认为只要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所以娼妓、一夫多妻制、同性恋等在某些国家是合法的,因此它就不是社会问题了。这显然是站不住脚的。至于说到小女孩,当然我们不要对她进行性安全的教育,但是对她母亲当然要教育,这样才能防止艾滋病的母婴传染呵!(掌声)
事实胜于雄辩。下面我从现实的层面进一步阐述我方的观点:
第一,艾滋病已经对社会造成了巨大冲击,以美国为例,截止去年年底因为艾滋病而死亡的人已达到17.2万接近于越战时美军死亡总数的3倍。而盖洛普民意测验清楚表明,美国人在90年代最担心的社会问题当中,艾滋病仅次于状元——暴力问题,高列榜眼之位。在非洲艾滋病像侏罗纪动物园里的恐龙恣肆横行。社会已遇到了如此巨大的威胁。对方辩友还认为艾滋病不构成社会问题吗?
第二,艾滋病给社会各阶层造成了严重的心理恐慌。人要是不幸被艾滋病爱上了,可就“此恨绵绵无绝期”了。(掌声、笑声)因此谈“爱”色变,闻“爱”丧胆的情况屡见不鲜。在纽约曼哈顿第五次防止艾滋病的游行过后,在医院里竟突然多出了一大批认定自己是艾滋病的精神病患者。(笑声)至于因为恐慌而导致了许多地方社会对艾滋病人的歧视、艾滋病病人对社会的敌视。这些现象医学领域难道可以包容得了吗?
第三,我方从来没有忽视医学可以参与到控制艾滋病的工作中来,但是,医学并不能因此就把艾滋病变成了一个医学问题。战场上也是有医生的,难道战争就变成了医学问题了吗?更何况面对着变幻莫测的艾滋病,医生还不能解决它。医学手段还相当软弱。1982年时就有人认为2年内可以找到合适的疫苗,但是10多年过去了,艾滋病疫苗非但没有找到,患者却从5个增到了250万,其中许多人连安乐死都没有享受得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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