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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教学随想随记

洛尘 2005-9-8 18:40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11-4 21:53:00
最近都很忙哦。[em04][em05]
发表于 2005-11-5 08:38:00
真是让我大有长进啊[em04]
发表于 2005-11-7 18:58:00
忙诶。[em04]
发表于 2005-11-8 22:03:00
期中考试刚过去!
好点了,六单元要重新开始了!!
发表于 2005-11-9 19:14:00
我们还没考呢。[em05]
发表于 2005-11-16 20:17:00
牛津小学英语教学的内容不难,可是考试的要求很高呀!
发表于 2005-11-17 08:25:00
  你应该去分析一下  试卷上学生错的哪些题目是你教学的问题,哪些题目是学生的问题  如果分清楚这个就好了:)
发表于 2005-11-17 22: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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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教学随想随记

发表于 2005-11-18 20:18:00
很红很实在的地方~~~~~~
发表于 2005-11-18 21:00:00
昨天和starlet的聊天帖子
我感觉汉语是种意合语言,是通过上下文的语境组织的语言(所以不太讲究语法性),比如小时候我们学英语,通常会问: 在书桌上 为什么要翻译成on the desk 当然 ——那个时候老师也回答不出来,现在自己做老师了也会去想这个问题,于是我得出答案,中文有许许多多的省略:你和你妈妈在家,你问妈: 我的钥匙在哪里?妈妈说: 在书桌上。实际上这里的书桌都是大家知道的书桌(如果家里有几张,可能会说“在你爸爸的书桌上”),用不着说:在“那张”书桌上。而英语是从语法性来讲比较严密的语言,所以这里按照“规定”,是要加一个the的。否则这里的书桌会少掉一个“定语”的感觉,于是我们中文还会省略: 今天星期一(今天是星期一)我爸爸(我的爸爸,我的桌子却不大说成我桌子)英语讲究语法性的最极端的例子就是:形式主语: It is very necessary for you to  take part in the party.这样一句话,可能对于中文来说,要表达这样的意思可能字数要少的多,而且很不符合语法规范,但我们却从语境中却能看懂这样的话(所以说在这方面英语要好学的多),英语既然是种这样的“形式”语言,很多时候我们会觉得很死,比如这样句话: There's nothing on the plate. (如果按照字面上我们得翻译成,盘子里有0个东西——竟然还能用纯“肯定”的形式句表达否定的意思),作为我们中文,当然直接翻译“本意”——盘子里没有东西。有时候,我觉得我们中国人聪明,很大程度上是语言思维上的,因为我们一直在“动脑筋”,当然,别看形式语言很死,有时候形式语言能达到我们中文无法到达的“功效”:比如:Where are you?  Where were you? 仅仅用一个过去式形式就表达出过去的意思了,但我们中文不得不再添加一个“刚才”(事实上,这句话并没有just now)呵呵,当然,形式语言用的最厉害的我觉得应该是“关系从句”,他有时候起的作用不仅仅是定语从句了,有时候形式上是“定语”从句,实际上又起另外的作用了(简直成一种符号文字了),所以很多人看了关系从句,会一下子不知道怎么翻译,我也是,呵呵。
     读普希金的诗,读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我有时候觉得有点腻,到处是抒情,讲究明喻,暗喻,矛盾对比等等。我感觉英语的文韵味是一种整体的,例如普的诗讲究整体压韵,所以出现类似,Abbc,bbcd这样的韵脚,甚至不同大章的韵脚又有大变化,至于文采,正如你所说,拉丁文字讲究语法性,无法省略,很多东西就必须在,所以无法做到中国白话文以前阶段的那种凝练,所以从这点上,我可以明白为什么说,类似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已经是很欧化的诗了,语言直白,自由,明朗,讲究整体诗境,有个人浓厚的特色(如他的华丽)
     有文章说,当今的一些文章受欧化影响,句子越来越长,我想也许是过多依赖和借助欧美文章的副作用,不过,说实话,形式语言最大的特点就是语法严格,文章因此而严谨庄重。一些比较重要的文献还是很有必要借助这样的句式(呵呵,说到这里又想到以前的翻译课,老师说的一句句子:As a teacher, he should know....我们几乎不约而同的都开始写道:作为一名教师,他应该知道。。。——我们老师马上评论说:实际上按照中国的文法应该是:身为教师,他。。。。)中国人传统的东西还是短句子居多。
     以上说的还只是语言的表面现象,还有语言思维产生的文法问题,段落内容安排问题,以前见过一篇很不错的文章。不过本人现在还是比较喜欢自己国家的语言,小时侯喜欢英语 可能更多的是一种语言学习的“成就感”影响,也和当时老师的“文学功底”有关,到了师范空余时间比较多,会有机会读很多书,同时上过几个很不错的男老师的中文课,感觉非同凡响,立马喜欢上了中文。实际上过了中学阶段,对英语更多的感觉是一种语法文化的感染,即便是学到高级英语中的描述“中东集市”的一篇冗长的散文,还是很不习惯那种过于沉闷,刻板的长的让人不耐烦的长句,有时候想想还不如自学考试泛读里的一些文章。
     于是我开始喜欢上我们国家的文字。可简洁,可深长,可睿智,可优美,可轻松,可严谨的一种文字,通感,韵律,与一些传统修辞绝对不比英语少,而且更多的,英语上的修辞是整个形式上的修辞,而我感到我国的文字更多的是一种,内容上的修辞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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