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蓝色眼睛的观点!
语言的作用到底是什么,是为了让我们咬文嚼字。。。。。 同意蓝色眼睛的观点!
The telephone in the kitchen is ringing .厨房里的电话在响,强调地点,这里的‘in
the kitchen" 是定语。(可以这样理解:家里也许有好多电话,这里强调的是厨房里的)。
而The telephone is ringing in the kitchen .电话在厨房里响。强调响这个动作。
‘in the kitchen " 从语法上来说是地点壮语。
如果两句话都对'in the kitchen' 划线提问,第一个应该用'which', 第二个应该用
’where'. 两种答案都对,第一个强调在厨房的电话,第二个强调电话在响
不要误导别人
我不同意“蓝色眼睛”的看法:在口语表达中,这两种用法都可以,但在楼主的题目中是有区别的。如下:
in the kitchen 如放在前面则用作定语,修饰telephone,特指在厨房里的电话机,意为“厨房里的电话铃响了”,与题意相符。
而放在后面则充当地点状语,意为电话铃在厨房里响,指事情发生的地点,与题意并不完全吻合。
故答案为前者。 都是对的 对于连词成句,这两种答案都可以。